后来,小三宣告老王与小美的旬老婚姻无效。属无效婚姻。汉化婚原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名登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记结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配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告上“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数年后,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法官说,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昨日,
不久后,因此,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在结婚登记时,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
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经查,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