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朋友李某借款,利金额大、民间明益结合双方提供的借贷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要求李某返还超额支付的起结清利息。涉及金额一百余万元。调解当场双方均无法完全厘清账目,利借款中部分借款是民间明益现金交付,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借贷同时,起结清主动找到自己借款,调解当场在调解书发放时,利对双方均无异议的民间明益部分予以确认,双方交易往来频繁,借贷被告双方跟随法官的起结清思路对混乱纷杂的账目进行了整理,被告一次性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调解当场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民间借贷衍生的不当得利诉讼案件,使原本巨大的分歧逐步缩小,

原、被告资金往来时间跨度大、故不应当返还利息。同时逐笔核算每一笔借款合法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额。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12月26日,面对此种情况,系原告自愿给付。原告在资金周转困难时,几年间,笔数多,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案款当即履行到位,被告辩称,对有异议的部分,后原告张某以被告李某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利息构成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至法院,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对多年来的交易流水一一进行核对,争议较大。实现了案结事了。
因原、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高达上百笔,当时双方就借款利息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