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的元买几年间,法官通过比对宣传材料与合同条款,保险保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法院要求退还全部保费。判决选择了一款需要每个月缴纳7000元保费的老人保险产品。”(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刘明燕)

李女士(化姓)退休多年,急需用钱时可以随时提取。依靠当年的工作攒了一笔钱。在保险推销员小新(化名)的反复宣传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最终,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然而,李女士想着为自己和家人多备一份保障,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法院受理案件后,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判决撤销合同,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后,她这才发现这款产品并不能随时提取保险金,自己遭遇了虚假宣传。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发现合同中关于收益和退保条款的内容与小新的宣传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