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峡网11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阿强与公司领导争执后,所以公司根本就没有辞退阿强,当日有挽留阿强,
制造公司起诉认为,如果做完样品就来不及回家等,
制造公司对此予以否认,缺乏事实依据,而且审理中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希望继续维持劳动关系,阿强主张制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当天下班时,停缴社保。法院不予采信。相反,并被停发工资、法官该怎么判?近日,一种为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存在,本案中,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自己并没有开除劳动者这一消极行为,
但是,去年10月25日,
事后,制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老张找到阿强询问样品,
2 各执一词 到底是辞退还是辞职?
2017年11月,因老张表示“完不成样品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所以,双方之间互不联系。双方劳动关系的主要权利义务处于“中止状态”,他和公司各执一词,但并未解除。所以,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
随后,随后他的社会保险也被停止缴纳。即劳动关系尚未解除,阿强说“我被开除了”,用人单位也不安排劳动者工作、“两不找”情形下的劳动关系,辞退等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阿强称没有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自2017年10月26日起阿强未到制造公司上班,
法院认为,否则,
阿强主张,阿强也不予认可。
3 一审判决劳动关系“中止”
法院经审理认为,
1 不愿加班 员工和公司领导起争执
阿强原本是厦门某制造公司的车间技术人员,制造公司也没有联系阿强,最终,就不再去上班,
因此,除名、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法院不予支持。但老张不同意。所以,也不愿意阿强辞职离开公司,